罗 章

      罗章(1907~1993),万载县高城乡人。出生于贫农家庭。1925年参加红色工会,任赤卫队长,1928年2月任游击队长,次年4月转入红军第五军,同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。

      历任湖南省平江县委机关支书,万载县区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县特派员,湘赣军区独立第一师连政治指导员,红六军团第十七师五十团机炮连政治指导员,第五十一团政治处没收委员会主任,红六军团第十七师五十一团副营长、代营长,军团政治部政治教导队队长兼政治委员,龙永独立团团长,红六军团卫生部政治委员,军团保卫局局长等职。66-2.png参加过历次反“围剿”斗争和长征。抗日战争时期,罗章任八路军一二O师三五九旅团政委、锄奸科科长、军法处长、供给部政委,八路军南下支队二支队政委,中原军区鄂北分区副政委、总兵站站长、干部大队长等职,参加过收复晋西北战斗、忻口战役、百团大战和南泥湾大生产运动及南征北返的战略行动等。由于在南泥湾生产运动中成绩显著,在1942年12月召开的西北局高干会上,被评为全边区22个劳模之一,毛泽东题词授予他“以身作则”的奖状。解放战争时期,罗章任鄂北军分区副政治委员、西北野战军二纵队留守处主任兼教导团政委、第一野战军一兵团留守处主任。解放后,罗章任新疆军区兰州办事处主任兼政委、新疆军区军事法院院长等职。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。荣获二级八一勋章、二级自由独立勋章、二级解放勋章、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。1993年1月病逝,享年86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