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 辉
何辉(1911~1996),原名根生,又名苇康、辉康,丰城市人。父辈时迁居湖南平江县。1927年,何辉随父到江西兴国杨泰药店当学徒,他较早地接受了革命思想。1929年3至4月,毛泽东率红四军来到兴国,何辉从此走上了革命道路,加入工会,开展斗争。1930年8月,何辉参加了红军。先后编入李明瑞领导的红七军、红二十军、湘赣独立师等。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,1933年转入中国共产党。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曾任兴国县总工会分会委员长,湘赣军区后方医院政治处俱乐部主任,红十七师军事裁判所所长,红六军团军事裁判所所长。1934年,红二、六军团会师,成立红二方面军,何辉被任命为红二方面军政治部破坏部部长。参加了二万五千里长征。
抗日战争时期,任八路军一二0师独立支队副政治委员、政治委员,晋西北新军政治部组织部部长,一二0师三五八旅政治部副主任。
解放战争时期,任晋绥军区独立第四旅政治部主任,吕梁军区政治部副主任、主任,晋中军区政治部主任,山西军区政治部主任,参与建立吕梁、晋中解放区斗争,参加临汾、大原等战役。解放后,何辉任天津警备区党委书记,兼政治部主任,海军第二航空学校政治委员。
1955年,被授予少将军衔,获二级八一勋章,二级独立自由勋章,一级解放勋章。1988年7月获一级红军功勋章。全国政协第三、四、五届委员会委员。